有閒者之居: 宣傳,要怎麼作用?

2015年8月10日 星期一

宣傳,要怎麼作用?


  宣傳,是告訴消費者說,你有個很特別的產品,它想在宣傳裡告訴你為什麼這商品特別。有時手段可能非常特殊,甚至可能會引起爭議。我想,並不是每次電玩遊戲的廣告宣傳都不是壞事,像《仙劍奇俠傳6》的公車廣告還蠻OK。產品就是另一回事了(遊戲沒辦法穩定運行。我聽說他們準備patch遊戲......這不是一開始就要做好的嗎?)。

  有時,宣傳內容甚至變成拿來打消費爭議的訴訟證據,因為人們認為宣傳與事實不符。

  很悲傷的是,遊戲的宣傳是最容易變成一場混亂的手段,這不是因為說宣傳或廣告普遍做的不好,而是宣傳與遊戲內容相差太多,或是更糟糕的......宣傳的團隊或公司根本無法弄清楚遊戲製作,或發行商需要的宣傳是什麼。

  (同時我也得努力專注在「遊戲」議題中,因為最近發生很多事[1],顯示出一塌糊塗的宣傳在現實中有多常見)




有人說:這群外行人什麼都不懂。真的嗎?

  我先不論怎麼從「外行」變成「外行領導外行」的Konami CEO早川英樹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不是每個做宣傳的都外行,沒這回事,先讓我冷靜一下。

  好的商品沒有好的宣傳會賣不好,我想宣傳與銷售這兩件事未必有所關聯。有人說,宣傳是件困難的工作,我想人各有專業,面對困難並迎刃而解才是專業之所在。但同時宣傳組也是接收訊息的一群人,對,管理社群是宣傳組的工作。甚至由外向組織內溝通也是他們的工作。有時宣傳組或宣傳公司甚至要幫遊戲發行商,把他人的遊玩影片用版權申訴下架(即使在合理使用的合約條文,或法律上站不住腳)。也一再證明他們的工作並不只是設計宣傳用的廣告而已。但恕我直言,宣傳要做的不是災害控管,或是言論控管,你聽到了嗎SEGA!

相似?精神上致敬?還是奇妙的巧合?

  誰都會在意外地狀況下宣傳某個遊戲。錄影器材、軟體以及網路的普及,人們玩到對他們來講很有趣的內容,不只是自己體驗,也會想要上傳給別人看,不管是文字、圖片甚至是影片,人們能夠從這些了解到的,遠比宣傳裡的資訊所得知的還多。甚至也有些社群在遊戲上市前,搜集了各種宣傳圖片與資訊,把《俠盜獵車手5》的各種資訊給收集起來,也有在遊戲內外有隱藏訊息,變成現實世界中可以上網搜尋相關資訊的遊戲。也有其他的遊戲這麼做,像Valve的遊戲都有類似的資訊可以尋找。

  以遊戲來說,有些點子會從youtuber取鏡,可能是設計上的缺陷,或是某些有趣的內容,或甚至是與之合作,讓他們親身體會做遊戲有多困難,且他們僅受苦到百分之一而已。很多實例證明,這些合作案就算不是慈善或志工目的,它也增添了話題性,以及讓youtuber幫忙宣傳說自己在遊戲中是個可以殺的NPC,何樂而不為?

  但是,也有些人或企業做錯了。錯的一個比一個離譜。


 「我的天啊,你怎麼會做這種決定......」

  本人從去年至今日,看到企業做錯時都會講到這兩句話。 先前我講過的Konami這邊我就不再多敘,來講別人。Comcept的《Mighty No.9》還沒上市,就又推出來另一個遊戲《Red Ash》的Kickstarter,甚至連動畫版都要Kickstarter。投資者這次並沒有那麼踴躍,在Kickstarter時限的最後一刻,Comcept宣佈說該遊戲被中國遊戲發行商FUSE完全投資了基本的投資目標[2],Kickstarter上的投資者的「額外支持」變成延伸目標......

  有些投資者不買單,進而取消自己投資《Red Ash》的金額。我沒有辦法贊同稻船的舉動,就算《Mighty No.9》快出了,也不能隨意濫用Comcept的信用,向喜歡電玩遊戲的人要求開發遊戲的經費。再加上現在有公司願意出資給你做遊戲,Kickstarter的意義何在?獨立製作的意義何在?不是因為說人們不想要《洛克人Dash》或是類似的遊戲,而是遊戲會多出來,但消費者的錢不會

  Kickstarter不是讓商人滿足慾望的工具。我知道有一部份的資金會變成滿足開發人員的錢,但這不代表任何企業或製作人可以濫用信用。同樣的議論也出現在《莎木3》的1100萬美元目標,以及其他依靠Kickstarter募款開發的電玩遊戲也不可避免受到質疑。稻船敬二在Comcept工作時,他應該把自己的思想從3A級的遊戲發行商跳脫,以獨立製作團隊的角度去思考,該怎麼讓現有的遊戲看起來很棒,況且《Mighty No.9》還延期了!

  所以這時候只能說,用遊戲內容來解釋你的成果吧。雖然我也可以講到這邊為止,但是蠢還有更蠢,像是無視法規與使用者終端合約中的「合理使用」,把別人上傳的youtube影片刪除,甚或是揚言提告youtuber,就因為對方給予負面評論......有必要嗎?


「那位先生可以不要出來講話嗎......」

  來講講Randy Pitchford和《Aliens: Colonial Marine》。首先我要說,台灣的SEGA遊戲代理商愛勝(AtGames)真的該死,什麼叫「有代理權、沒有賣也不能平行輸入,因為這樣會損害到發行商的利益」,台灣法律擁護發行商也錯的非常離譜。
  (Alien系列遊戲全部在Steam上買不到就是愛勝和台灣的詭異法律害的,為什麼是「智財權」管公平交易[3]......)

  Gearbox Software的CEO Randy Pitchford在宣傳影片上講說他自己是系列作的大粉絲,好似《Aliens: Colonial Marine》保證內容是經過他認證的品質。在遊戲上市之後,最常見的就是抱怨遊戲與宣傳片中的內容有相當大的出入。更糟糕的是遊戲中的劇情,在沒有解釋的狀況下開始射擊同屬於人類,但沒有特定背景的軍隊。以一個電影版權的遊戲市場上行走多年的品牌來說,《Aliens: Colonial Marine》是一團糟。Randy Pitchford從未對該遊戲的品質欠佳道歉,他甚至還不覺得這遊戲很差,真是好宣傳。另外提到,Randy Pitchford也欠《Duke Nukem Forever》的系列支持者以及玩家的道歉。

  (之後還產生個網路議論「《Aliens: Colonial Marine》是好遊戲還是糞遊戲」,我對議論沒有意見)

  別跟我說SEGA沒有責任,《Aliens: Colonial Marine》裡最讓人喜歡的遊戲部份,就是玩家必須要在沒有武器的狀況下躲過異形通過關卡,這也是《Alien: Isolation》中主要的遊戲內容,卻被SEGA在財報上形容說賣出211萬套遊戲銷售貧弱(我好像說過這件事)[4],相較於高純利的手機遊戲收入簡直天差地遠。幹的好,SEGA。就算在今年中SEGA發新聞稿,反省著從Atlus學到說自己可能做錯什麼[5],我絲毫不在意你們以後會出什麼遊戲。

  (給不知道的人提示:SEGA最近把自己的公司規模縮小,想要轉進智慧型平台遊戲市場,目前沒有要回頭的樣子)

  另一件事情就是Digital Homicide決定與Jim Sterling面對面[6]......我想人們可以很輕易地辨別出誰是贏家。還有更多更多,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我們決定發售XX遊戲重製版!」

  Gearbox Software也不是每次都做不好,像是《邊緣禁地》(Borderlands)系列,《榮耀戰場》(Brother in Arms)系列,以及《Homeworld Remastered Collection》,即使沒有準時上市,該遊戲的高畫質重製,遊戲介面上的修改,再加上原本的遊戲(一代)出在1999年,不相容於新作業系統,也沒有辦法再買到該遊戲(發行商Sierra倒閉,開發商Relic被SEGA收購,只有實體版CD在市場上)。《Homeworld Remastered Collection》被普遍認為是實至名歸的HD重製版。

  可是當手上的遊戲還在玩家手上,且還能夠買的到的狀況下,就出重製版,有些人就會脫口而出說:我手上還有這遊戲、還可以玩啊。況且,有些遊戲也只不過是把畫質提升,卻沒有修正遊戲中的臭蟲。你會說,不是同樣的遊戲嗎?我會告訴你,過半數的重製版遊戲不只是舊的,連新的BUG都有。

  更新內容不是為了減少自己可以體驗到的內容,或是讓自己變的更窮啊!如果手上的遊戲還可以玩,擁有所有內容的重製版,是否會讓玩家變成次等公民?所以重製版、導演版、特別版,到底有什麼意義?玩家得再付一樣的錢購買同一個遊戲,就只是為了更新?

  比較特殊的案例,好比說Kickstarter則是希望人們能夠投資一個遊戲,像是賣一個古老、被出版商嫌棄的遊戲類型,以獨立製作的方式重出江湖。而你也知道遊戲製作有時成功、有時失敗,《Broken Age》遊戲製作到一半時就燒光了所有募款,所以只好把遊戲的前半部份先拿去賣,我不禁懷疑,一位資深的製作人怎麼把事情辦的這麼離譜。


Youtuber的麻煩事

  先不說Youtuber面對大大小小的影片製作與編輯上的麻煩,以及DMCA申訴之類的。例如說,Youtuber不打算明確告知影片有收宣傳費,是屬於有合約或合作關係的影片。

  對我來說,遊戲Youtuber多數擁有職業道德上的責任:獨立、小規模的製作,如果有合作關係,應該要明確告知你的影片有被贊助,不管是數位或實體上的遊戲提供(我甚至有看過Youtuber收到宣傳送的典藏版遊戲),甚至獲得廠商贊助遊戲影片的上傳。有些合作合約可能會明確規定很嚴格的內容,但不那麼嚴格的就容易存在灰色地帶。

  在此我得提到美國公平交易法怎麼明確定義背書(endorse)行為[7],Thanks Microsoft[8]。基本上背書行為是以有合約並付費、甚至是免費提供商品給另一方的情況下,要求對方有任何評價——無論是正面或負面,都屬於背書行為。我希望我講的夠準確......

  但某些比較不嚴格規範的企業,有可能會遇到把影片贊助訊息藏在解說的最底下和影片的最後,而不是在一開始、明確地標示出來贊助的Youtuber,影片還掛載營利廣告;或是遇到某些會把原本是隨機贈送給觀眾的序號,甚至是典藏版內容被Youtuber轉賣(這也有法律問題)......有段時間遊戲企業的宣傳變得相當嚴格或小氣,就是因為某些人的手不太乾淨。直到現在,還是有人把贊助應該標示的內容,藏在影片敘述的最底下,是誰就不說了,因為我不想替他打廣告。


結論:企業的行為會顯現在遊戲中,玩家多少會感覺到

  人們可能會親身遇到,或是見證過這樣的狀況:在會議上做出的決定,表面上沒有人反對,但是會議結束後有些人持著反對的意見,甚至是批評說,這種做法錯的離譜;卻沒有人願意當烏鴉,或是反對者說這樣的決策是錯的......《任何人都會有的思考盲點》一書提到了美國前總統甘迺迪將一千四百名流亡者送往古巴,不僅甘迺迪本人,身旁的每一位幕僚都具有情資和智慧,下決定的那一刻卻沒有人反對這項害死一千四百人的決策[9](這件事有些前因,請參考解說)。

  團體裡面你很難看見有個人能夠勇於建言,或持反對意見的人登高一呼,說這件事錯的離譜,因為普遍認為反對的聲音有害和諧與團體運作,所以沒人敢講出來。不過也有另外一種狀況是,企業本身就把員工當罪犯,而且沒有對外聯絡的網路。我講的就是日經新聞報導的Konami[10]。

  有時遊戲企業的行為與他們發售的遊戲有相當的關係,Konami先前說會出《沉默之丘》的新作,結果竟然是柏青哥的機台,以及《惡魔城》柏青哥標榜著"erotic violence",如果這就是Konami所說的新作,簡直在污辱系列作的愛好者(不,我不要提供連結讓大家看他們做了什麼)。我甚至可以想像以後會出《特攻神諜》潛行柏青哥機台把鋼珠漆成灰黑色......你知道為什麼我會給這種點子嗎?因為這樣做蠻花時間,而且一點也不切實際。

  Fuck Konami.

  回頭看我寫的文章,我並沒有提太多的台灣遊戲廠商,那是因為他們真的以為自己能夠在智慧型平台遊戲市場佔有一席之地,這至少還是藍海,對吧?我不覺得是這樣,每週去看Google App Store,熱門的遊戲總是那幾個,Apple的程式商店似乎也好不到哪裡去,而遊戲的熱門之指標究竟為何,見《地城守護者mobile》一時能登上排行榜,「熱門」只看下載量吧。也有業界的人認為,玩家從智慧型平台遊戲轉向其他遊戲主機或PC遊戲也不是沒有可能,這個嘛,有誰不知道任天堂從Wii轉向WiiU時發生什麼事[11]?

  先不說讓玩家轉換平台的動機為何,我觀察到的台灣企業(不限於遊戲產業)普遍有這樣的問題:賺錢時,智力就往下掉,聽不進建議也沒打算進步,更以為說自己可以用相同的行為在中國、越南、菲律賓或是其他地方繼續做一樣、沒有進步,只想省錢的行為。是時候讓他們從潮流中被捲走,至少我們不需要再被武俠小說RPG從鼻孔進入喉嚨,武俠小說RPG不是鼻胃管,也不是我人生的一部份,更不應該是台灣玩家應該得到的待遇


  不過玩家要求國外的遊戲要有中文字幕與在地化這件事......嗯...(搖頭 



柱ㄐㄧ......註解:

  [1] 如果你知道我先前寫了什麼文章,那基本上就是這樣沒錯。對,我最近在關心黑箱課綱,以及某些參選人在意外的狀況下,傳出對他們選舉非常不利的言論,真的讓我覺得,喔,我的天,你確定......
(不知道我上一篇是什麼?請看這篇:http://wokholibasa.blogspot.com/2015/07/blog-post_25.html

  [2] Red Ash被中國遊戲發行商完整出資:   http://www.eurogamer.net/articles/2015-07-30-inafunes-red-ash-fully-funded-after-chinese-company-swoops-in

  [3] 有關於平行輸入的我國法律之解釋:
  http://goo.gl/Z1Yjwq
  http://goo.gl/h9oHQP

  目前我有看沒懂就是了。基本上平行輸入在台灣管控沒有非常誇張(選擇水貨是消費自由與市場自由),但是當發行商哪個神經不對的時候......唉。

  [4] 財報上形容說賣出211萬套遊戲銷售貧弱:
  http://www.ign.com/articles/2015/05/11/sega-laments-weak-sales-as-alien-isolation-shifts-21-million

  財報的連結就不貼了(可能會有法律問題)。

  [5] 我好像也在噗浪上說過這件事?
  http://www.gamespot.com/articles/we-betrayed-fans-and-want-to-be-a-brand-again-says/1100-6428680/

  [6] (前情提要)Jim Sterling之所以在Youtube上獲得許多人支持,可能得感謝Digital Homicide在Steam商店上掛著污辱Jim Sterling在玩遊戲《The Slaughtering Grounds》時的影片,還加了一些白色的字在影片上。Digital Homicide的行為當然就被許多人發現到他們的愚蠢,也找到Jim Sterling一直指出Steam商店和Greenlight的內容有多誇張......

  Digital Homicide的好幾個遊戲是買Unity元素商店裡的材料包,然後直接轉換變成他的遊戲資產。

  最後他們在Skype上面對面,聽的懂英文的話請點此網址:   https://soundcloud.com/jimquisition/special-jim-sterling-and-digital-homicide-hash-it-out

  [7] 美國公平交易法對於背書行為的說明(當然是英文):
https://www.ftc.gov/tips-advice/business-center/guidance/ftcs-endorsement-guides-what-people-are-asking

  裡面有講到非常詳細,與現實生活中可能會遭遇到的狀況與解說。

  [8] 微軟付錢給Machinima以「正面」宣傳Xbox One:
http://www.ign.com/articles/2014/01/21/report-microsoft-paying-youtubers-for-positive-xbox-one-coverage

  因為微軟付錢要求只能有「正面」評價的宣傳,這件事被普遍認為說有抵觸美國公平交易法。請參考上一項的連結。

  (雖然有人很想把EA的Ronku與Youtuber的宣傳弄進同一種類別,但就我知道的EA Ronku選擇的Youtuber比較嚴謹,必須要在影片中顯示出EA Ronku的商標,且從未限制Youtuber只能講正面評價......除非我漏看了哪則新聞說它的背書合約有問題,況且我也沒有看過任何相關的合約。)

  [9]此事件請參考維基百科「豬灣事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7%8C%AA%E6%B9%BE%E4%BA%8B%E4%BB%B6

  以及隨後所引起的「古巴飛彈危機」: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F%A4%E5%B7%B4%E5%AF%BC%E5%BC%B9%E5%8D%B1%E6%9C%BA

  順帶一提,這樣的團體迷思不只發生在西方社會,中國也發生過「沈崇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B2%88%E5%B4%87%E6%A1%88

  啊咧,各種熟悉......(揉眼

  [10]日經報導的Konami:
  http://kotaku.com/report-konami-is-treating-its-staff-like-prisoners-1721700073

  ※註:因為原報導內容是付費會員才能看的到全文,所以我轉貼的是KOTAKU的文章,網路上有翻譯但內容是簡體字,不建議觀看。

  [11] 不久前WiiU的主機銷售才突破1000萬台,而下一台主機NX已經發表,準備要替代WiiU了。《Wii Sport》吸引平時不玩遊戲,或玩很少遊戲的人開始玩起任天堂主機的運動遊戲,而這些遊戲到今年三月賣出了8269萬套。順帶一提,Wii的主機銷售量累積至今年六月三十日是1億1百多萬多台。

  資料來源:http://www.nintendo.co.jp/ir/en/sales/software/wi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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